除非特别注明,此报价内提及的就业许可延长逗留适用于一般就业计划(GEP)内的专业就业,输入内地人才计划(ASMTP)内的专业就业,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ASSG)的就业,科技人才入境计划(TechTAS)的录取者,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的录取者,补充劳工计划(SLS)的录取者,以及企业家。其他种类的延长逗留期限,请咨询启源的专业顾问。
一般而言,除非有关人士具有居留权或在来港的权利,否则他/她必需要申请香港工作签证/许可来港工作。外籍人士如希望在香港从事任何短期或长期工作(无论有薪还是无薪),他/她都必需事先向香港入境处申请工作签证/许可。
工作签证/许可的持有人可以在有效期限前的四周提出延长逗留的申请,但只适用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当下身分条件不变的情况才符资格。
已获该项申请录取并在香港工作的申请人亦可以为其配偶/18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或延长期限)随行签证。
此外,大部分工作签证的工种允许其持有人在香港常住不少于七年后依照香港的法例申请居留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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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香港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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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代办的香港延长逗留期限(不包括转换工作)为港币4,980元,每份随行亲属签证为港币2,400元。若申请人并非身在香港且逗留期限即将到期,又或是逗留期限已过期少于12个月,本所为申请人办理的延长逗留期限费用为港币6,980元,每名随行家属为港币3,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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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本所的服务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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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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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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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香港延长逗留签证必须符合下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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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在一般就业计划(GEP)下申请的工作签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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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付款时间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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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香港支票、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收到您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服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团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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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申请所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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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完整的延长逗留申请材料后,处理约为需时三周。入境处会核实申请人所提交数据的有效性,并可能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时间将会延长。
若申请获得批准,香港入境事务处将签发延长逗留签证,该签证须由申请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到入境事务处领取。如果申请被拒,可以向入境处提出上诉。
申请人在领取延长逗留签证后,可按照获批的许可期限留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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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申请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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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一般就业计划(GEP)下申请专业人士延长逗留,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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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种延长逗留签证所需的文件都会不同(例︰ASMTP, ASSG, TechTAS, IANG, SLS及企业家),如有需要,启源团队会根据申请人及随行亲属的情况,协助建立个人化文件清单。
所有提交文件皆须为中文或英文,又或是经认可翻译机构编制的中英文翻译版本。
香港入境事务处保留在必要时向申请人或雇用公司要求提供进一步文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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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连结:香港工作签证 (GEP & ASMTP)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IANG) | 企业家来港投资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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