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非另有说明,本报价所述工作签证,特指根据“一般就业政策”下的专业人士及企业家来港投资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下的专业人士之工作签证申请。
通过上述工作签证计划被录取到香港工作的申请人,他/她还可以为其配偶或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申请亲属签证,签证持有人在香港连续居留不少于7年,可依法申请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代办香港工作签证的服务费用为港币9,980元,随行家属签证的代办费用为每人港币4,990元。如若需要索取公司定价,请与启源的移民顾问查询 (info@kaizenvis.com)。
本事务所的服务如下︰
入境处会不定时更新以上所指的工作签证申请资格并不会另行通知。详情请向启源专业人士咨询。
本所接受香港支票、现金、银行转帐、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收到您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服务的费用帐单并把帐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团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从收到申请材料开始计算,香港入境处处理工作签证申请的正常周期为四至八周。入境处将在收齐所有已递交资料后开始审核。如入境处理求额外补交证明文件,所需时间会相应延长。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香港入境处即会发出一份入境许可。申请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需要亲自到入境处领取该入境许可。如果申请没有获得批准,申请人可以向入境处提出上诉。
取得入境许可后,申请人即可凭该许可进入香港,开始于香港工作。许可持有人进入香港后,应尽快到入境处申领香港居民身份证。获得入境超过180日的入境许可持有人需在入境香港后的30日内,注册申请香港身分证。
香港工作签证的申请文件必需以中文或英文编制。如果客户提供的材料并非以中英文编制,则需要提供认可翻译机构编制的中英文翻译版本。
关于申请香港工作签证所需文件详细清单,请参阅本所编制之《香港工作签证申请所需文件清单》或与启源专业顾问谘询(info@kaizenvis.com)。申请人需注意在必要的情况下,入境处有权要求申请人或聘用公司提供进一步资料。
一般情况下,首次申请获批之工作签证有效期为2年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较短者为准)。工作签证持有人可于其逗留期限届满前4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有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相关签证计划所订的申请资格下才会获得考虑。如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仍会以雇佣身份留港,而其延长逗留期限通常会以3-3年的模式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以较短者为准)批出。
根据本报价所提及的签证申请计划及雇佣身份来港的专业人士只可从事已申请及获入境处处长所批准的工作。如果签证持有人有意更换工作,即使工作签证仍未过期,他们也必须事先获得入境处的批准。有关申请须在申请人仍然符合相关签证计划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考虑批准。
一、
香港工作签证申请服务费用
注:
二、
申请资格
三、
付款时间及方式
四、
申请所需时间
五、
香港工作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六、
签证有效期
相关连结:企业家来港投资签证 | 香港高端人才通 (TTPS) | 香港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计划 (APEC)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协助,欢迎参考启源网站 www.kaizenvis.com 的其他文章,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话:+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 Line / Signal / 微信:+852 5616 4140
Skype:kaize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