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 | 外国法人为履行承揽、买卖、技术合作等契约之工作证及居留证申请程序及费用
(适用于外国法人为履行承揽、买卖、技术合作等契约之需要,指派一般外国专业或技术性人士在台工作)
本报价适用于从外国法人为履行承揽、买卖、技术合作等契约之需要,指派一般外国专业或技术性人士在台工作,申请台湾工作许可及居留证,此报价并不适用于大陆人士。
本公司代办台湾工作许可的服务费用为每人美金 800元,代辨居留证申请的服务费用为每人美金250元。具体包含下列服务:
1、 就台湾工作许可及居留证申请提供专业咨询;
2、 审阅客户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3、 协助客户准备申请工作许可所需文件;
4、 填写工作许可申请表格等文件;
5、 提交工作许可申请文件予台湾劳动力发展署;
6、 于台湾劳动力发展署及移民署申请时进行沟通;
7、 代垫签证申请费用及领取工作许可及居留证;
8、 安排快递工作许可及居留证予客户。
本公司的服务费用不包含政府规费、文件翻译费用及文件快递费用。
二、外国人资格
外国人具备外国公司以及台湾公司所要求之专业技能,可获台湾劳动力发展署考虑核发工作证:
履约期间为90日(含)以下者,免检附学经历资格文件;
履约期间为91日以上至最长一年者,则须检附与一般外国专业人士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证相同条件之资格文件。
三、台湾雇主资格
台湾僱主应为在台分公司(代表人办事处)或订约事业机构(授权之代理人)。
四、申请所需时间
台湾工作证申办处理时间需时约为二至三周,实际工作天数会视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
五、工作证有效期
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履约期间为30天以下,无须申请工作证,其入国许可视为工作许可。实际工作许可核准履约期间将依据该承揽、买卖、技术合作等契约书及外国法人出具之指派函所载指定期间,由移民署审定。请留意,履约工作证无法申请延展。
六、台湾工作证申请所需文件和资料
1、 台湾公司负责人之台湾身分证复印件或外国护照复印件;
2、 台湾公司之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承揽、买卖、技术合作等契约书复印件及中译本(应载明契约性质、契约价金、外国法人名称、外国公司登记国家、台湾公司名称、台湾公司统编、契约起讫时间、履约工作地点、外国专业人士可提供之技术与知识、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信息);
4、 外国法人公司须出具指派外国人履约的指派文件(指派函),其中并应载明受聘雇外国人姓名、国籍、薪资、履约工作期间、指派履约起讫日期,外派指派函需经由外国法人签章;
5、 受聘雇外国人之护照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6、 申请人学经历资格文件(90日以上)。
以上所列非最终数据及文件列表, 劳动力发展署会视乎申请案件的情况而要求提供更多数据及/或文件左证。若受聘雇外国人之国籍为台湾政府公告的特定国籍,需先送台湾驻外馆处验证,验证的文件需提供正本给予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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