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源服務的國家及地區
香港工作簽證代辦,外籍人士如希望在香港從事任何短期或長期工作,他/她都必需事先向香港入境處申請工作簽證/許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GEP)及輸入內地人才計畫(ASMTP),如外籍或中國內地人士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便可以專業人士身份申請來港工作。一般就業政策並不適用於現居於中國大陸的中國居民。來自中國內地的專業人士可以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畫」申請來香港工作。
外國人用企業家身份到香港投資的話,不論是創立公司,或是參與商業業務的方式,都必須持有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發出的工作簽證。
工作簽證/許可的持有人可以在有效期限前的四週提出延長逗留的申請,適用於申請人在提交申請當下身分條件不變的情況,在香港常住不少於七年後依照香港的法例申請居留權。
香港高才通計劃希望吸引世界各地具備豐富工作經驗及高學歷的人才到香港探索機遇,這些高端人才包括高收入人士和在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的學生。
為求促進亞太地區經貿活動發展,加深區內商務聯繫,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計劃(APEC)為需要頻繁出入亞太地區的商務人士,提供快捷的出入境通道、短期逗留的商務行程,免除每次出入境繁複的簽證手續。
若持工作簽證在香港工作並有意轉換工作,需第一時間填表入稟香港入境事務處取得轉換簽證保證人的許可。該項申請必須在新工作履新前取得入境處同意。此申請流程與重新申請工作簽證相似,若工作行業或領域相同,申請資格整體維持不變,會較易獲得批准。
香港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適用於持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來香港就讀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全日制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此項目不設配額,亦不限行業,相關人士可在獲准逗留的期間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而無須事先取得入境處處長的批准。
如欲在澳門逗留工作,都必須由澳門勞工事務局負責配額及審批工作許可,再向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申請逗留許可。
非澳門居民如果想在澳門從事任何形式的工作,都必須申請工作許可,並具備滿足相關條件的學術資格、技術技能和相關專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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