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工作许可及居留证申请程序及费用
(适用于香港、澳门及外籍特定专业人才在台工作)
本报价适用于适用于香港、澳门及外籍特定专业人才在台工作,申请台湾工作许可及居留证,并不适用于大陆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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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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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代办台湾工作许可的服务费用为每人美金 800元,居留证为每人美金250元。具体包含下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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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台湾工作许可及居留证申请提供专业咨询; 2、 审阅客户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3、 协助客户准备申请工作许可所需文件; 4、 填写工作许可申请表格等文件; 5、 提交工作许可及居留证申请文件予台湾劳动力发展署及移民署; 6、 于台湾劳动力发展署及移民署申请时进行沟通; 7、 代垫签证申请费及领取工作许可; 8、 安排快递工作许可及居留证予客户。
本公司的服务费用不包含政府规费、文件翻译费用及文件快递费用。居留签证需视申请人国籍及所在地区,另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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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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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先从下列十个申请领域中,选择符合的资格,并就该领域的个别条件进行评估: 1、建筑设计领域 2、文化艺术领域 3、数位领域 4、经济领域 5、教育领域 6、金融领域 7、法律领域 8、国防领域 9、科技领域 10、体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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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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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雇主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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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湾公司: (1) 设立未满1年者,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500万元以上、营业额达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进出口实绩总额达美金100万元以上或代理佣金达美金40万元以上; (2) 设立1年以上者,最近1年或前3年度平均营业额达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平均进出口实绩总额达美金100万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达美金40万元以上。
2、 外国公司在台湾分公司或大陆地区公司在台分公司: (1) 设立未满1年者: 在台营运资金达新台币500万元以上、营业额达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进出口实绩总额达美金100万元以上或代理佣金达美金40万元以上; (2) 设立1年以上者: 最近1年或前3年度在台平均营业额达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平均进出口实绩总额达美金100万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达美金4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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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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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工作许可及居留证等,个别申请的处理时间约为二到三周,实际工作天数会视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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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至五年,最长为五年,由台湾劳动力发展署及移民署决定效期,到期前可以申请延展,每次延展之有效期最长为五年。请注意,申请人如符合首次在台居留满183天且薪资所得超过新台币300万元之课税年度起算五年内,其各该居留满183日之课税年度薪资所得超过300万部分之半数可享有免计入综合所得总额课税之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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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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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湾公司负责人之台湾身分证复印件或外国护照复印件; 2、 台湾公司之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额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为台湾办事处,则附工作实绩之证明文件; 3、 聘雇契约书复印件(应载明受聘雇外国人姓名、国籍、工作职称、工作内容、薪资报酬、聘雇期间及经双方签章); 4、 受聘雇外国人之护照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5、 受聘雇外国人之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履历表; 6、 受聘雇外国人之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7、 受聘雇外国人符合十项领域之一资格文件; 8、 在台居住地证明文件; 9、 2张六个月内的2吋大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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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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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列非最终数据及文件列表, 移民署会视乎申请案件的情况而要求提供更多数据及/或文件。若受聘雇外国人之国籍为台湾移民署公告的特定国籍,需先送台湾驻外馆处验证,验证的文件请提供正本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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