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曾經問過我們一個問題: 「我現在住在香港,怎樣才能把父母接來香港一起生活?」 不幸的是,答案往往不像大家想像中那麼直接。 不少人以為,只要自己已經取得香港簽證、找到工作、創業經營生意,甚至已經在香港居住多年,便可以直接為父母申請受養人簽證。但實際上,香港的入境政策對於父母來港居留的安排相對嚴格。 根據現行入境政策,香港居民一般不能為父母申請受養人簽證,除非符合特定條件。一般而言,申請人必須已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而其父母通常亦須年滿六十歲或以上,才有機會透過此途徑申請。
許多有意申請美國 E-2 投資人簽證的人,最常問的問題就是:「我需要投資多少錢?」 答案是,美國移民相關規範上並沒有特別規定 E-2 簽證的最低投資金額。與 EB-5 投資移民不同,E-2 並未要求申請人必須投資特定金額才能符合申請資格。 相反地,申請人投入的資金是否屬於實質性投資,會依據企業的性質及設立成本進行評估。因此,無論是成立小型顧問公司、經營餐廳、開設零售商店,或投資加盟事業,所需的投資金額都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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